Post By:2025/7/3 9:21:03
即墨市西孫唐莊村存在:1.使用垃圾回填孫塘莊村小型水庫。2.破壞村東進村道路北側43.49畝基本農田用于建石子廠。3.西孫唐莊村出村路路東非法采石形成寬91畝深坑,用回收垃圾回填深坑。
5月31日,即墨區(qū)政府組織區(qū)自然資源局、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大信街道辦事處進行了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如下:
1.信訪件反映的“小型水庫”,位于大信街道西孫唐莊村東側,系2006年建設威青高速形成的取土坑,大約30畝,常年廢棄,F場核查時,坑內無存水,未發(fā)現垃圾回填現象。經走訪西孫唐莊村村委及部分村民,表示近年來未發(fā)現垃圾回填行為。
2.信訪件反映的“石子廠”,位于大信街道東孫唐莊村以東、進村路以北。該處為東孫唐莊村集體土地,2013年孫某某與東孫唐莊集體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流轉土地共43.39畝,土地性質包括一般農田、坑塘水面、農村道路等,不包括基本農田。孫某某使用該地塊中的13.36畝土地非法堆放石子、違法建設石子生產設備,另30.03畝土地未建設,為閑置空地。原即墨市國土資源局于2013年6月11日、2019年1月11日對孫某某非法占地行為依法下達《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退還集體土地,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孫某某已履行決定,繳納罰款并拆除違法建設和清理堆放石子。核查時,該處地塊現狀地類為建設用地,現場為空地,場地較平整,已無生產設備及料堆。
3.信訪人反映“深坑”,位于大信街道東孫唐莊村以東,進村路以南,面積約55畝,坑內有水,日常用于農田灌溉,由東孫唐莊村進行管理。該地塊2005年作為榮烏高速取土場使用,高速項目結束后,2010年又用于營王路改造項目石料場;2014年至2015年,原東孫唐莊村民委員會在原有石坑基礎上深挖采石,原即墨市國土資源局于2015年1月29日、2016年7月1日對原東孫唐莊村村民委員會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東孫唐莊村村民委員會停止開采、退還非法占用土地并處罰款,原東孫唐莊村村民委員會已繳納罰款并停止非法采石行為,F場石坑內有積水,坑內水質清澈,未發(fā)現垃圾回填現象。經走訪東孫唐莊村村委及部分村民,表示近年來未發(fā)現垃圾回填行為。
即墨區(qū)政府責成區(qū)自然資源局、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大信街道辦事處采取以下措施:
進一步加大該區(qū)域歷史遺留礦坑、取土場的監(jiān)管,督促村莊做好集體土地管理,嚴防垃圾回填等環(huán)境違法行為,發(fā)現違法行為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