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2/25 9:41:10
關于青島XX公司被詐騙案資金返還的公告
為切實維護電信詐騙被害人合法權益,減少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財產損失,依據(jù)中國銀監(jiān)會、公安部制定下發(fā)的《中國銀監(jiān)會公安部關于印發(fā)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銀監(jiān)發(fā)【2016】41號)文件規(guī)定,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決定對“青島XX公司被詐騙案”中被公安機關凍結涉案資金按比例返還給被害人劉某某,現(xiàn)將該案按比例返還事項進行公告:
2021年11月11日,劉某某報警稱:一名男子冒充該公司經理的身份,騙取其信任后,詐騙其人民幣578000元。該將錢轉給嫌疑人提供的賬戶后,嫌疑人通過該賬戶向其他賬戶轉賬,其中中國農業(yè)銀行賬號622848008601249747,中國交通銀行賬號6222620710036153391,中國交通銀行賬號6222620710009330018有被害人被騙款項流入,按照規(guī)定的返還計算公式計算,中國農業(yè)銀行賬號6228480086012497474需返還被害人37000元,中國交通銀行賬號6222620710036153391需返還被害人8524.52元,中國交通銀行賬號6222620710009330018需返還被害人12500元。該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間內與以上賬號有關的被害人、其他利害關系人可就返還凍結資金向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提出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審核異議成立的將中止本次資金返還并重新確定“青島XX公司被詐騙案”被害人返還比例。異議不成立或者公示期內被害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未提出異議的,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將按照原確定的比例返還被凍結資金。
聯(lián)系電話:0532-66583682
聯(lián)系人:邢警官、于警官
特此公告
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