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9/11/18 14:16:55
[size=4]事情經(jīng)過如下,本人對象(女)開車,從江南花園北門出來起步到藍鰲路想右轉,剛起步,可想而知車速有多慢,西向東來了一輛電動車,由于他車速過快,剎車太極,側倒在地上,然后外賣小哥與我一起將他扶起,只有膝蓋稍微蹭點皮(沒有出血的那種,比我平時踢球鏟球傷的嚴重都沒有),倒地位置離我車還有至少三四米距離(若當時不下車直接離開,沒一點責任,更不算肇事逃逸),知識因為下車把他扶起來,然后跟我要醫(yī)藥費200元,本人不想助長歪風邪氣,遂報警,報保險公司前來處理,交警到來后認定他主要責任,我們次要責任,然后交警走了,保險公司來協(xié)商,他又要100元醫(yī)藥費,當時不想過多糾纏,給他一百元走了,昨晚越想越不對,希望此人家人與我聯(lián)系,錢可以不要,但是我需要一句道歉(此人昨晚交警調查有軍官證,是個軍人,可能近期要轉業(yè)進派出所)[/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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