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9/18 10:55:00
[size=4]9月15日早晨7點多,即墨交警藍鰲路中隊交警在藍鰲路與嵩山一路路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魯B3E07G號灰色五菱面包車在等信號燈,當時該駕駛員目光飄移不定、神情極其慌張,執(zhí)勤交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截停。隨后交警通過指揮中心核查該車信息,發(fā)現(xiàn)懸掛的車牌是一輛白色長安面包車的車牌,已經達到報廢標準。[/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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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經查,駕駛員王某(男,43歲,即墨區(qū)人)稱,自己車的原車牌為魯BX189D號,因沒有年審害怕被警察查扣。前幾天到朋友家玩,正好看見有一副閑置的車牌,想到該車已經報廢了,車牌的詳細信息交警也查不到,于是就拿來掛在自己的面包車上了。沒想到剛使用沒兩天,就被自己的“做賊心虛”的表現(xiàn)給漏出了馬腳。[/size]
[size=4]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勤交警依法將該車輛暫扣。王某因挪用其它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處罰款2000元記12分,因駕駛未年審的車輛上路行駛,處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size]